为全面实施《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深教〔2014〕274 号),认真落实《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 年)》,切实提升学生身心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圳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二、意义和目标
1、意义
保证中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保证,也是创建我校体育特色学校的基础,将有利于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和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养成自觉锻炼的良好习惯,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重要的意义。
2、工作目标
(1)通过“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努力促使我校学生都有一项体育爱好,为他们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2)通过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乐于参加、主动掌握健身的方法并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
(3)通过体育活动,塑造学生健康品格,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他们健康快乐地生活。
三、组织分工,明确职责
1、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丁长义
副组长:刘辉
组 员:林建兴 闫磊 凌玉珊 原忠波 朱兵
2、成立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丁长义
副组长:刘辉
组 员:林建兴 闫磊 凌玉珊 原忠波 朱兵 陈 强 吕卫科 许厚熙 李飞 莫学敏 班主任 体育老师
3、工作职责
(1)校长是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分管校长负责对相关部门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校办公室:将教师组织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方案直接挂钩。
(3)教学处、教务处:制订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做好课程设置、活动时间安排、教师安排及培训、场地分配、器材使用等工作,并对相关教师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4)德育处:组织开展每学年的运动会、课间广播体操和体育类社团活动,以及开展校内各项体育赛事和有关体育活动,并将一小时活动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评优评先。
(5)总务处:提供必要的物质准备,保障场地器材设施达标,并对场地、器材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6)级长、班主任:组织、安排每日的活动,并对活动进行质量监控和阶段性的总结与反馈。
(7)体育老师:负责具体训练、指导、考核、登记与评价工作。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课。初一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3节体育课加1节足球课),初二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初三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
2、保证体育教学质量。要求体育教学有计划、有教案;按课时教学计划授课;建立体育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机制;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3、大课间是保证中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周一至周五上午7:40-8:05为学校统一安排的大课间时间,学生全员参与(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除外)除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大课间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4、眼保健操也是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周一至周五下午第一节课后,14:55-15:10之间的15分钟为学校统一安排的眼保健操时间。
5、广泛组织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和课余体育活动,加强体育类社团、校本课程的建设。充分考虑本学校的体育设施及场地的情况,在没有体育课或大课间的当天,必须安排补足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大课间活动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6、当天没有在操场上或是因为天气原因不能在操场上活动的学生由班主任或体育老师组织开展室内体育活动。
7、每学年开展一次综合性田径运动会,开展经常性课余体育训练和多样性的学生体育竞赛,丰富学生课余体育文化生活,发展学生的体育特长。
8、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一小时”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组织开展“校园体育一小时”活动情况纳入班级年度考核重要指标;每学年开展学校“校园体育一小时”先进个人、先进班级评选活动。
9、学校保证在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按现代化的要求为保证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提供足够的体育场地和器材。
10、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地进行体育锻炼,建立“校园体育一小时”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具体见附件2、3)
五、加强检查与监督
1、学校将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学校学期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随意停开、少开和挤占体育课时、拖堂、不能依法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的部门负责人、教师,不能评优、评先。
3、学校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的监督指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
4、学校将加强自身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奖惩兑现。对体育教师从事体育教学工作与其他学科同等对待,教师担任体育活动课、课余体育训练、广播操、体育竞赛等工作合理计算工作量。
5、为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情况,学校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级及教师,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落实、敷衍了事、随意停开体育课和不认真落实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的教师,第一次实行警告谈话,如仍不能得到落实,学校将视为其年终考核不合格。
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北校区
2019年9月16日
市监督投诉电话:88121829,邮箱:deyu@sz.edu.cn
区监督投诉电话:83831627,邮箱:wggv@szf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