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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穿着校服的有关规定

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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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关于教师穿着校服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校的校风建设,继续实施教师形象工程,强化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岗位形象意识,优化教育环境,以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学校决定重申我校教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着装的规定,请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     周一全天、周五上午穿着校服;

二、     体育教师周一升旗仪式穿着校服,其他时间根据课程需要自行着装;

三、     一学期内没有按上述要求穿着校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教职工,下次订购新校服时不予考虑。

四、     如个人有特殊情况,不适合穿着校服,请事先向办公室书面说明并征得同意。

注:因季节、天气变化等原因穿着校服需做调整时,学校将提前告知。

 

 

福田区外国语学校

200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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